《表3 实际样品加标回收测定结果》
分别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4种不同基体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实验,每种基体样品加标量分别为0.1mg·L-1和0.3mg·L-1,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155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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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凌政学、凌玲、李昆明、姜同强、李铁林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