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种作业方式的成本比较》
实践证明,采用该装置平均处理时间约14 min(从装置拼装至处理完毕的总时长)。而采用停电处理大约需要2.5 h/次,斗臂车处理大约需要1.5h/次。按照0.55元/k Wh计算,一次作业约减少因停电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或减少带电作业成本0.3万元。三种作业方式成本比较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08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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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5 |
作者 | 陈宁钊 |
绘制单位 | 国网福建晋江市供电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