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预付运费滞纳金测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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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业财融合的大区销售公司财务费用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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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测算中,假定预付时间和预付金额均相对固定,当首次出现剩余运费为负数时,相应调高预付金额,当剩余运费累计过高时,相应调减预付次数。

一是业财部门共同参与预付运费的测算,每日根据计划安排、铁路运力、运费结余情况,共同确定预付运费额度,提高预付运费准确率。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日常对账,建立铁路运费使用台账,在保障运行的前提下,将预付运费余额降至最低。二是优化运费支付审批流程。受目前运费审批流程长、日资金计划管控等影响,实际无法做到每日预付运费的理想状态。采用运费“每周一次审批,分日支付”方式,即对本周待付运费总额仅进行一次审批,周内每天支付,缩短本周预付运费占用资金时间。既符合大额资金的审批要求,又简化了审批流程,还能有效避免大额资金一次性支付的资金沉淀问题。假设以支付运费100万元/天进行测算,本周仅审批支付一次,年财务费用27.69万元;当周审批一次,每日支付,年财务费用7.62万元,节约财务费用20.07万元,降幅73%。三是允许将合理产生的“滞纳金”纳入运费核算。通过对两家分公司20X8年预付运费的数据进行分析,重新确定预付方式进行模拟测算。对比可看出,增加预付频次,合理降低预付金额,允许产生滞纳金,结果表明允许产生滞纳金的沉淀资金利息较不允许产生滞纳金时的沉淀资金利息降低26%-42%(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