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经济活动主要类型》
资料来源:《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兴业研究
建议可以考虑优先构建多圈层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同圈层分别对应国内、国际及几个最有影响力的口径的交集,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使用,避免国际、国内双重认证,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实际上,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最大差异在于是否认定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项目是否是绿色项目,由于国际的绿色金融更加关注应对气候变化,而由于化石能源的项目或多或少都会产生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对应对气候变化形成挑战,因此基本上将这些项目排除在“绿色项目”之外。目前我国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绿色债券标准包含了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项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绿色金融标准课题组2019年在《中国金融》撰文指出,从化石能源行业的融资需求看,我国将化石能源项目从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中剔除具备可行性。
图表编号 | XD0015913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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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钱立华、方琦、鲁政委 |
绘制单位 | 华福证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