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n=27)》

《表1 2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n=27)》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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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鼻导管高流量氧疗在新生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治疗中的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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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7年3月—2018年2月徐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收治的54例新生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儿为研究对象。重症肺炎诊断标准参考文献[4],临床表现符合以下标准中任何一项者:(1)呼吸频率>60次/min;(2)动脉血氧分压(Pa O2)≤50 mm Hg(1 mm Hg=0.133kPa);(3)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92%;(4)经皮血氧饱和度(TcSO2)﹤90%;(5)三凹征明显。呼吸衰竭诊断标准参考第4版《实用新生儿学》[5]。排除标准:意识障碍,严重呼吸暂停,严重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新生儿湿肺,胎粪吸入综合征,先天性呼吸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颌面部畸形或唇腭裂、膈疝、胸廓畸形等。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符合纳入标准的54例患儿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27例。2组患儿在性别、胎龄、入室时体重、分娩方式、呼吸困难出现时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经徐州市儿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儿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