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经营类型第3层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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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林场界牌分场森林经营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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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层次的划分以优势树种(组)为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范规程》树种分组划分规范,将粉单竹(Bambusa chungii)、麻竹(Dendrocalamus latiflorus)和其他竹类归为竹类;将其他软阔、火力楠(Michelia macclurei)、灰木莲(Manglietia glauca)和米老排(Mytilaria laosensis)归为软阔类;将国外松类和马尾松归为松树类;将红锥(Castanopsis hystrix)归并到其他阔叶。最终将研究区19个优势树种(组)合并为12个,即八角、果树林、其他阔叶、杉木类、松树类、速生桉、速生相思类、油茶(Camellia oleifera)、玉桂(Cinnamomum aromaticum)、杂木、竹类和软阔类。剔除果树林和玉桂(属林化工业原料林),将其他优势树种(组)的经营类型进行压缩合并,经营类型数量由第2层次的119种简化为93种(表5)。虽然类型数量比上一层次有所减少,但根据林场目前的经营水平,还不能达到为每一种经营类型制定相应的经营措施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压缩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