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方法测算的GDP平减指数比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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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财政政策转型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基于断点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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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M1为2015年定基GDP测算的GDP平减指数,M2为GDP同比增速测算的GDP平减指数,比较时期为2017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四季度;(2)同方差和异方差的双侧t分布检验结果均显示,t统计量对应的伴随概率值约为99%。

其中:Pt为第t期的总体价格水平,因而Pt-1为第t-1期的总体价格水平。对于任意给定的实践序列而言,由于其初期或起始期(以“0”表示)并无“上一期”(以“-1”表示),即不存在P0=P-1×dGDP0。因此,根据2015年定基价格水平核算的定基实际GDP,我们以核算2015年定基实际GDP的价格水平为基准价格水平1,进而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四季度的名义GDP和定基实际GDP之比测算了基础总体价格水平。再次,在得到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6年第四季度的总体价格水平时间序列后,我们以1994年第一季度至2016年第四季度的同比GDP平减指数为基础,循环“逆推”计算1994年第一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的总体价格水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以直接计算的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四季度的总体价格水平时间序列为基础计算了总体价格水平的同比变化率,并与测算的同期GDP平减指数进行了比较,t检验结果显示二者均值相等的伴随概率值超过99%(见表1),表明两种方法可以合并计算总体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