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牙周临床指标比较(±s)》
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与治疗前对比,两组治疗后PD、AL、SBI、PLI均显著降低(P<0.05);治疗后,治疗组以上各项牙周临床指标的改善效果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同期(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619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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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8 |
作者 | 张秀琴、张慧芳、李瑞卿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张家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家口市口腔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