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股价二叉树:基于减持动机的可交换债券研究》
案例中可交换债券的赎回条款规定,换股期内当股价达到换股价格的130%时会触发,即达到17.24元/每股时能够触发。因赎回条款在换股期内才能被触发,那么在换股期内来说比起低廉的赎回对价,投资者会选择换股操作。对于二叉树定价模型中赎回条款的处理,当股价二叉树计算至触发赎回条件的第一个节点时,只需将其二叉树价格替换为节点的股价乘上债券换股比例,之后继续往前计算即可。表5中标注灰底处为赎回期满足条件的第一个节点,其对应的股价从表3中获取为17.57,换股比例从表4中得到为7.54,将二叉树价值替换为换股价值,即该时点的股价×换股比例(17.57×7.54=132.48)。之后继续往前计算便能得到可交换债券的理论价格为109.57元/张。而发行方在实际发行时选择的是平价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理论价值相较于发行面值溢价9.57%。可见17兖01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定得比较低,价值存在一定的低估。发行方以较低的价格发行17兖01可交换债券,目的应该是吸引投资者,实现减持,相关条款设置没有以融资为目的的可交换债券有吸引力,而且又没有设置回售条款,投资者的权益可能无法保障。为了平衡上述问题,发行方选择平价发行。
图表编号 | XD0015475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林兢、黄敬华 |
绘制单位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