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灰色地带”手段(1)》
美国学界的研究为定义、理解“灰色地带”行为奠定了基础。诉诸“灰色地带”行为的逻辑前提是大规模直接军事对抗已不是理想的冲突模式,在当今国际环境下卷入军事冲突会付出高昂的政治与经济代价,同时由于采取“灰色地带”行为的国家通常也从现有国际秩序中获益,因此这些国家并不追求推翻现有体系,而是希望推动国际体系产生对自身有利的改变。在这一前提下,“灰色地带”行为应当被视为战略竞争的一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在竞争中主动追求模糊性,通过使对手难以适应取得对己方有利的结果。(3)“灰色地带”行为在战略上表现为渐进主义,倾向于以长期、渐进的行为造成政治上的既成事实;在具体手段上则体现出混合性与模糊性的特征,常常是一系列强制性手段的综合运用,这些低强度的手段常常作用于缺乏行为准则的领域,影响了对手进行反制的手段与决心,给实施者充足的空间来规避报复与惩罚。因此,大多数“灰色地带”手段都是在缺乏行为准则的领域开展的,它们超出了正常的国际交往的范畴,但又低于公开战争的门槛。根据上述标准,“灰色地带”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和信息手段、经济强制手段、非接触军事行动、信号胁迫手段及低强度直接军事行动。根据行为强度与性质的不同,马扎尔制作了一个较为详细的图表,笔者进行了一定修改以使其更加符合现实:
图表编号 | XD0015442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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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靳风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美国研究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