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元刊》与《元曲选》(全部篇目)能性述补结构中宾语的音节形式》

《表6:《元刊》与《元曲选》(全部篇目)能性述补结构中宾语的音节形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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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元刊杂剧三十种》和《元曲选》能性述补结构“V得/不C”带宾语的语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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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为什么在《元刊》和《元曲选》以及现代汉语部分方言里,A类格式排斥多音节形式的宾语,而C类格式虽偏好多音节形式的宾语,但对单双音节形式的宾语也并不完全排斥呢?我们观察到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在近代汉语文献和部分汉语方言里,带宾语的能性述补结构“V得/不C”中,述语和补语通常是单音节谓词(动词或形容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居于其间的宾语是个多音节的“重”形式,则会造成一种极不自然的韵律结构;反之,如果述补之间的宾语是个单双音节的“轻”形式,那么所形成的韵律结构就相对自然。特别是如果宾语是单音节的体词时,整个述补结构正好构成一个四音节形式(如“打得他过/打他不过”),不仅在修辞上是汉语偏爱的“四字格”,韵律上也是比较自然的节律形式。另一方面,在C类格式(“V得CO/V不CO”)中宾语被置于述补结构之后,这种句法位置对宾语的音节形式就不再有任何限制,单双音节的“轻”形式或多音节的“重”形式都可以进入宾语位置。非但如此,将复杂的宾语形式置于能性述补结构之末,不仅满足了韵律结构的要求,也符合“重成分后置”的功能原则以及汉语这种“右分叉”(right-branching)语言的类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