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板蓝根水提物加样回收率试验结果(n=9)》
取已知含有量的板蓝根药材S1相应水提物适量,精密称取9份,每份约0.5 g,分为3组,每组分别精密加入相当于水提物样品含有量50%、100%、150%的(R,S)-告依春对照品溶液,照“2.3.3”项下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照“2.3.1”项下色谱条件测定,计算加样回收率及RSD值,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373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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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徐东婷、陈江平、李恒、钟文峰、李美洲、张正 |
绘制单位 |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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