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修复土污染物浸出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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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砷、锑污染土壤工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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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结束后,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修复效果评估。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修复后土壤原则上每个采样单元(每个样品代表的土方量)不应超过500 m3。本项目中,I区砷污染修复后土壤共采集3个土壤样品及1个平行样,II区锑污染修复后土壤共采集6个土壤样品及1个平行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浸出浓度检测,浸出方法参考《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具体检测结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