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9—2014年批准的中成药通用名含有人名、地名、企业名称的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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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问题研究——基于2009—2014年中成药批准数据的统计分析》
注:仅以符合单一条件进行统计
指导原则中“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原则的第一条指出,中成药通用名“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或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命名”。基于该命名规则,对数据进行实际统计,经统计发现3 928个品种中以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的为19个(见表3),药品名称中含有豹、羚羊、鹿、麝、黑熊等濒危受保护动物名称共73个(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522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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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1 |
作者 | 于金冉、孙莉、陈建刚、鞠梦琪、张丹丹、杨悦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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