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乌龟山遗址鱼骨的可鉴定标本数》
本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如下。第一,由于我国尚未出版专门针对考古遗址出土鱼类骨骼的鉴定图谱,为了准确鉴定乌龟山出土鱼骨的部位及种属,科学规范地描述标本形态,笔者制作了乌鳢、鲻、花鲈、黄鳍鲷等现生鱼类骨骼比对标本,并查阅了乌鳢(4)(5)(6)、鲤鱼(7)、花鲈(8)(9)、鲻鱼(10)、鲷科(11)(12)、软骨鱼(13)等鱼类骨骼系统的研究论文。第二,对各种鱼类的可鉴定标本数(NISP)和最小个体数(MNI)进行定量统计。第三,针对种属明确、关节面保存完整、边缘清晰的标本,选择相同的特征点进行测量,以了解不同鱼类的相对尺寸,并尝试复原乌鳢的体长。第四,通过查阅遗址周边地区的现代鱼类志,了解各种鱼的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性,推测遗址周边环境和先民的捕鱼策略。第五,通过对乌龟山和田螺山两处遗址出土鱼骨的比较研究,以及对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鱼骨的考察,讨论乌龟山遗址所处的浙东沿海地区在新石器时代利用鱼类资源的特征。
图表编号 | XD0015170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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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8 |
作者 | 朱旭初、董宁宁、雷少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