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义乌市2012-2018年主要贸易方式占出口总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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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义乌为例》
2012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义乌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试点,成为全国首个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在义乌从事国际贸易、服务贸易及其它经常项目等业务的境内外自然人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在此政策下,在义乌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只要具备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上不设额度限制,结算银行只需要审核贸易的真实性,就能为个人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极大促进了义乌对外贸易的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505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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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刘晓玲、徐靖 |
绘制单位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