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建筑陶瓷生产企业次级用能单位能耗(功率)限定值》
注:1.表中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2.表中m3指在标准状态下。3.2926GJ相当于100吨标准煤当量。
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理论上需要安装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位置如下:一是进出企业;二是能耗超限的企业次级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其能耗(功率)限定值详如表1所示;三是能耗超限的用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其能耗(功率)限定值详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966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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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0 |
作者 | 刘跃华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计量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