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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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小城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服务——以江苏丹阳2016年数据集为例》
注:(1)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 cmol(+)/kg的土壤,若≤5 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2)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单一元素主要考虑土壤pH条件(表3),按照表3式子计算质量指数。
图表编号 | XD0014944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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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葛伟亚、常晓军、贾军元、雷廷、邢怀学、周洁、余成、田福金、李亮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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