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2019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表》

《表1 2015-2019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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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风险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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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财政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并在一定期限内,以具体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通过梳理2015年—2019年国家发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文件可见,专项债券规模逐年增加(见表1和图1),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债务风险管控逐渐“由面到点”。具体地说,是重视发挥其“专”的特点来实现地方政府有效融资目标:一是投向有重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重点由一般债券转向专项债券,其中,项目收益债占比持续增加,融资项目须为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同时逐步增强专项债用途,作为项目资本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权责更清晰。在当年发行限额内,专项债券由省级政府统一代理发行、偿还,实际偿还责任属实际用债人,银行配合地方政府确定项目清单,第三方机构对债券进行可研及评级;三是风险点对点。发债对应具体项目,融资项目需有明确、可覆盖成本的收益,资金专款专用,专债专还,注重项目现金流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