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行政审批对中国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基于进入管制视角》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行政审批对中国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基于进入管制视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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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对中国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基于进入管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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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数据来源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世界银行发布的《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该报告统计了2006—2007年初中国30个省市(西藏自治区、港澳台地区除外)中涉及企业经营且与地方政策密切相关的统计指标,包括开办企业、登记物权、获取信贷和强制执行合同四个方面。开办企业的审批步骤数、时间、成本与最低注册资本金可以作为进入管制的代理变量[11]。二是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其中包括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对该数据库的处理借鉴聂辉华等[29]的方法:首先,删除存在缺失值、异常值的样本,对于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销售产值、固定资产净值余额、中间投入等指标,剔除小于等于零或为缺失值的样本;其次,删除不合理的统计指标,例如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大于总资产、工业增加值大于工业总产值、本年折旧大于累计折旧、年平均就业人数小于10人的样本;最后,删除采掘业、公用事业行业样本,将研究对象界定在行业代码为13—42的制造业企业层面。企业层面的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根据各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固定资本根据各省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中间投入根据各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进行平减。为了控制企业个体效应和四位代码行业固定效应,本文选取了2004—2007年的工业企业数据,而世界银行仅发布了《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之前和之后均没有发布过分省份的相关数据,因此本文借鉴张龙鹏等[30]的做法,即2004—2007年均使用《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数据度量行政审批。其原因为,从2003年开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直至2010年,行政审批制度方面没有出现过重大事项调整,在开办企业的审批时间、审批步骤数和审批成本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31]。表1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