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投资人对所持优先股不同处置方式对小米集团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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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新融资与战略布局解剖“风口上的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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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强制赎回与或有赎回有明晰的界线。小米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可赎回权可能因持有人选择行使转换权而自动消失,为或有性质。因此该优先股不是强制赎回的。又因为可赎回权是依附于主合同的权利,不是嵌入的衍生工具,并且根据ASR268和EITF D98公告,最终判断小米集团发行的优先股要列为暂时性权益。依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暂时性权益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若金融工具当前可赎回,则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到最高赎回金额。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后,对小米集团报表的具体影响见表1-2。从中可知,无论小米集团投资人如何处置其持有的优先股都不会影响小米集团的损益表,从而排除了资本变动对集团实体经营业绩的信息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