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2019年审计署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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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审计与商业银行内部监管协调问题研究——基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视角》
数据来源:国家审计署官网。
从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分析角度看,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央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等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见表1。2012—2019年,国家审计署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审计项目共16次。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的审计结果被公告3次,是审计署公告次数最多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各有2次;其余9家银行分别被公告1次。我国政策性银行中,在2012—2019年这8年间共被公告3次,具体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这3家银行各被公告1次。
图表编号 | XD0014773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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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徐杰、董招娣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审计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