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分流点、合流点视距一览表》
注:表中运行速度为出入口间主线小型车运行车速。
分流点视距应根据主线预测运行速度,采用分流识别视距进行评价。识别视距是指沿主线驶离行车道开始,按车辆行驶10~13 s的行程距离内要求通视的距离。其视距范围要求:从驶离主线的分流处至整个出口端部,包括出口鼻端端部和分流点后40 m的匝道路线都应该通视;合流点视距应根据主线预测运行速度标准,采用合流点识别视距进行评价。合流点识别视距是按匝道行驶5 s的距离进行计算,主线按行驶8 s的距离进行计算。在分流点、主线识别视距和匝道识别视距三角区内应保持通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的分流点、合流点视距具体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4719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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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袁国柱、吴沛峰 |
绘制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