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核心解释变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的经济增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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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的经济增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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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解释变量。根据图1可知,接收沿线国的研究生类留学生、科技论文和专利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等属于研发合作类,可将其综合为一个指标;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共建科技园区、承接沿线国重大工程项目属于技术转移类合作,可将其综合为另一个指标。详见表2。考虑到综合值需要在时序上具有可比性,我们借鉴刘思明等(2019)的动态综合评价法进行测算,以此确定指标权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