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区域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来源构成》
从经济区域来看b,东北地区残疾人家庭的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人均年收入的66.3%和24.5%,东部地区分别为52.2%和34.0%,中部地区分别为47%和38.7%,西部地区分别为35.8%和44.3%。(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643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张钧 |
绘制单位 | 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从经济区域来看b,东北地区残疾人家庭的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人均年收入的66.3%和24.5%,东部地区分别为52.2%和34.0%,中部地区分别为47%和38.7%,西部地区分别为35.8%和44.3%。(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643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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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张钧 |
绘制单位 | 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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