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情景下2030年PM2.5年均浓度目标》

《表4 各情景下2030年PM2.5年均浓度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以环境税治理雾霾的减排效果及减排成本——基于动态多区域CGE模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的年均浓度的一级和二级标准分别限定为15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鉴此,本文将设定三类模拟情景,截至2030年分别将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国家二级、一级标准,以及部分地区二级其余地区一级的混合政策目标。具体设定如表4所示,B01情景要求全部地区的空气质量在203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因为南部、珠三角等五个地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即使不实施环境税,2030年也能达到二级标准,因此对这些地区的PM2.5浓度不做严格要求。B03情景,要求所有地区的空气质量在2030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即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5微克/立方米。B02情景是一种折中的情景,根据各地区当前的空气质量,对它们实施不同的控制标准。其中,京津冀、环京津冀、中部、长三角四个空气污染严重的地区的空气质量于2030年达到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其余地区必须于2030年达到一级标准(15微克/立方米)。对于中间各年份的空气质量,本文采用指数平滑法进行设定。为方便起见,本文将京津冀、环京津冀、中部、长三角四个污染严重的地区称为高污染地区(Heavy-Polluted Region,HPR),东北、西北、西南、珠三角和南部五个空气质量较好的地区称为轻污染地区(Light-Polluted Region,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