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法规分类》
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1年以后,为鼓励企业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享有同等的退(免)税政策。此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领域的税收立法。目前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法规可以分为零售进口、零售出口和外贸综合服务出口三类,每一类又由实体法、程序法或兼有二者特征的法规组成,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504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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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3 |
作者 | 柳东梅 |
绘制单位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