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业务环境(M.2218报告方法二)》
方法二在计算业务量和频谱需求时,分为陆地、海洋和航空三个不同的地理环境。考虑到宽带MSS在陆地的应用极有可能是作为地面移动通信的扩展,方法二在陆地环境采用了与地面移动通信用户类似的业务模型,即ITU-R M.1768建议书[4]中的业务类别和业务环境的一种组合,如表3和表4所示。方法假设,超高速多媒体(30Mbit/s以上)和高速多媒体(2Mbit/s~30Mbit/s)业务由地面通信系统承担,卫星系统仅承担数据速率在2Mbit/s以下的业务,且业务环境仅使用SE2、SE5和SE6。
图表编号 | XD0014309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26 |
作者 | 刘畅、李伟、石会鹏 |
绘制单位 |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