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责任关怀各工作组成立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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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型环境规制:研究进展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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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际化学协会理事会(ICCA)在阿联酋迪拜的联合国国际会议上提出了“责任关怀全球宪章”(the Responsible Care Global Charter)。在全球治理的框架下,“责任关怀”体系由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AICM)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CPCIF)两大组织联合在中国进行推广。2010年,AICM和CPCIF获得了国际化学协会理事会(ICCA)观察员的身份。2014年ICCA重新修订《责任关怀全球宪章》。2011年10月,经民政部批准,中国石化联合会联合56家发起单位正式组建了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下设六个准则运行工作组和负责宣传培训、化工园区工作的共计九个工作组(见图4),每个工作组由一家化工企业担任组长单位(见表2),制定了工作规程,使“责任关怀”在中国进入了具体行动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6月15日,《责任关怀实施准则》(HG/T4184—2011)作为行业标准由工信部发布,并于2011年10月1日期实施。2015年9月,《责任关怀全球宪章》签约仪式上宣布,主要的化工园区在内的300多家中国化工企业,公开承诺践行责任关怀。至2018年底,共有506家化工企业签署了《责任关怀全球宪章》,但相比于中国规模庞大的化工企业群体,签署《宪章》的企业仍然只是很小一部分。从笔者的调研中了解到,即便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签署责任关怀宪章,很多企业并未真正按照《责任关怀实施准则》的规范要求真正落实责任关怀的具体要求制定目标计划、按照计划实施自我评估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