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比较(±s)》
注:与参考组治疗后比较,aP<0.05
治疗前,两组LVEF、LVEDD、LVFS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LVEF、LVEDD、LVFS水平分别为(43.6±0.5)%、(60.0±0.5)mm、(37.8±0.3)%,均优于参考组的(39.1±0.1)%、(65.2±0.6)mm、(32.6±0.3)%,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292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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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陈柏桦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综合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