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水平比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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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对症治疗联合比索洛尔治疗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效果》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LVEF、LVESD及LVEDD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LVEF水平均明显高于治疗前,且研究组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LVESD、LVEDD水平均明显低于治疗前,且研究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062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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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何就明、凌碧珍 |
绘制单位 |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