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川麦冬药材中二氧化硫、重金属和多效唑残留量的测定》
mg·kg-1
川麦冬药材的二氧化硫残留量0~70.5 mg·kg-1,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150 mg·kg-1的限度(《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其中一等品为0~6.4 mg·kg-1,二等品为0~70.5 mg·kg-1,三等品为0~52.6 mg·kg-1,统货为0~22.4 mg·kg-1。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4289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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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5 |
作者 | 王慧、常坤、高鹏、曲松波、张媛、赵明波、沈传坤、乐智勇、姜勇、屠鹏飞、郭晓宇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代代为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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