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医保基金支出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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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三级医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数据分析》
2017年,我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4]。控制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成为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的要求。从目前药品价格看,我国仿制药价格普遍低于原研药价格,基本不到原研药价格的一半[5-6]。本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由国家采购、11个城市联盟采购,实现了药品中标价平均降幅52%[7-9]。从试点后数据可以看出,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后,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和次均药费的增长幅度放缓或下降趋势。使用量较大的科室次均费用和次均药品费用下降。从次均费用看,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目标已初步实现。但由于试点药品品种有限,占医院总体药品用量较少,对于医院整体药品费用影响不大[10]。
图表编号 | XD0014126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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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5 |
作者 | 张旭、许欣悦、唐佳骥、张彤彦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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