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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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矫正到损害修复: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模式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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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质量是检验教育矫正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标尺。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评估是以社区矫正教育矫正为目的,以社区服刑人员为评价对象,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明确的评价标准,对教育矫正的实施效果进行测评并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根据犯罪人人格的矫正修复、被害人(社区)权益的补偿修复、社会规范的效力修复以及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整体修复等四个层面损害修复的需要,构建以犯罪人悔改、被害人谅解、规范信服、社会认可等损害修复效果为关键一级指标的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刑罚执行的报应性、预防性和修复性三种元素的有机结合。此外,应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出二级指标和设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增强损害修复实践的可操作性,其中以危险人格消除度和社会复归融入度作为“犯罪人悔改”的二级指标;以协商修复参与度、损害补偿修复度、内心谅解接纳度作为“被害人谅解”的二级指标;将社区服刑人员对道德伦理、法律等规范的学习认知水平、自觉服从情况和虔诚信仰程度作为“规范信服”的二级指标;将家庭成员认同度、社区居民满意度、社会关系融洽度纳入“社会认可”的二级指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