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出窑熟料参考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要求做重金属含量检测(见表3),如果水溶性铬(Ⅵ)偏高,出磨水泥必须采取降铬(Ⅵ)措施。GB 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标准要求不超过10 mg/kg,如果出窑熟料在8 mg/kg以上,建议采取降铬(Ⅵ)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3837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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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0 |
作者 | 吴锦锋、吴新玲、廖金梅 |
绘制单位 | 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广州)、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广州)、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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