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南部档案》中生员“干己事”案件涉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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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部档案》看清代州县的生员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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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四川省南充市档案馆编:《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全308册),黄山书社2015年版。注:1.因为一案之中涉案生员身份不尽相同,所以表格所统计出的数据多于本身的档案件数。2.生员在案件中的身份,均以案卷中点名单及供状中所列身份为准,其他情况未纳入统计范围。3.同一案

从图1可以看出,《南部档案》中南部县生员所控案件多集中在清朝末年,且大多为有关钱债(计348件)、田土(计201件)等经济方面的纠纷,户婚(计20件)、治安(计17件)等方面的案件所占比例相对较少。有关基层事务的案件(1856—1865年间1件、1866—1755年间1件、1876—1885年间2件、1886—1895年间7件、1896—1905年间35件、1906—1912年间43件,共计89件),大致在1875年以后数量明显增多。以下根据生员在案件中的涉案的具体情况分而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