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骨量减少患者治疗后6个月、12个月比治疗前各部位骨密度(BMD)改变比较(±s)》

《表4 两组骨量减少患者治疗后6个月、12个月比治疗前各部位骨密度(BMD)改变比较(±s)》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密骨颗粒干预中老年骨量减少临床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表示用Krusikal Wallis非参数检验数值。

治疗组患者治疗前髋部BMD为(0.739±0.27)g/cm2,6个月后髋部BMD为(0.764±0.09)g/cm2,12个月后为(0.706±0.18)g/cm2,治疗前与治疗后6个月、治疗后12个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髋部BMD治疗前为(0.802±0.08)g/cm2,6个月后为(0.803±0.09)g/cm2,12个月后为(0.760±0.10)g/cm2,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之间比较治疗后6个月、12个月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