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各部门进口贸易的节能强度与废气减排强度》
表1和表2显示,我国各部门进口贸易的直接能耗强度和废气直接排放强度与其各自的节能和废气减排强度相距甚远。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例,上述两年该行业的直接能耗强度分别为0.69吨标煤/万元和0.54吨标煤/万元,而同期该行业进口贸易的节能强度分别为1.63吨标煤/万元和1.32吨标煤/万元,后者是前者的2.4倍左右。这表明,在计算进口贸易的节能量时,必须充分考虑其间接节约的能源量。再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例,2012年和2015年该行业的废气直接排放强度分别为21 780.86立方米/万元和19 394.55立方米/万元,而同期该行业进口贸易的废气减排强度分别为42 679.04立方米/万元和36 987.93立方米/万元,后者是前者的2倍左右。这表明,在计算进口贸易的废气减排量时,必须充分考虑其间接减少的废气排放量。我国应积极利用进口贸易的节能减排作用,降低中间产品投入,直接与间接减少国内能耗与废气排放量。
图表编号 | XD0013779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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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朱启荣、杨琳、任飞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