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耕地LE指标体系》
LESA体系中的LE部分主要是对耕地质量进行评价,表现的是以农用地质量等成果为主的耕地特性。目前,我国完善的农用地质量分等成果可以直接用于该评价体系,该体系中自然质量等以及各质量评价指标实质就是耕地的自然质量特征情况,二者具有相同的内涵[5]。为了使农用地分等成果有效用于LESA体系,本文依据农用地分等规程和周至县农用地分等成果,选取符合周至县耕地自然质量特征评价因子,构建LE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质地等(指标详细情况见表2)[6]。LE体系可由公式(1)表示:
图表编号 | XD0013687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包梦尧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