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质谱定性时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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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野下的我国法医毒物鉴定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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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对鉴别技术分值系统的应用提出以下原则要求:(1)将不超过三种不同的技术方法组合其鉴别分值应至少达到4点(连字符技术视为一种技术,如GC-NPD)。(2)若不使用质谱技术,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色谱分离系统以改变目标分析物和/或干扰物的分离。(3)重复同样的技术方法并不能获得额外的鉴别分值。(4)应验证、评估方法对结构异构体或光学异构体的鉴别能力,若不能鉴别结构异构或光学异构化合物的,应在鉴定报告中注明。(5)色谱分析中使用不同的固定相柱,每种色谱柱可获1点分值;色谱分析采用相同的固定相柱但不同的检测器进行检测,每种检测技术可获1点分值。(6)质谱分析的离子丰度比应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表2);质谱不同电离方式(如EI、CI等)可视作不同的技术。(7)无色谱分离的高分辨质谱或串联质谱技术,无论所监测的离子数多少均可获得2点分值,质谱库匹配可获得额外的分值,然而色谱或电泳分离仍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