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消费函数估计结果》

《表2 消费函数估计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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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增长属于“利润拉动”还是“工资拉动”——再测功能性收入分配对我国需求增长与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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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代表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下表同。dln CH=居民消费名义增长率,dln W=劳动收入名义增长率,dln R=资本收入名义增长率,FIST=政府消费增长率-政府收入增长率,dln DIR=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变化率。常数项一直保留,但其不显著时在表中不

分别以CH的名义增长率(dln CH)、用GDP平减指数调整的CH增长率(gCH1)和用CPI调整的CH增长率(gCH2)为因变量,对式(8)做回归。考虑到消费惯性,在方程右侧加入被解释变量或核心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控制变量包括政府消费与政府收入的增长率之差(FIST),以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年内平均值的变化率(dln DIR或g DIR1、g DIR2)。由此可以发现,不管是以gCH1还是gCH2作为被解释变量,gR1或gR2的系数在各种方程设置下均不显著。只有在以dln CH作为被解释变量时,dln W和dln R的系数均告显著。这一结果并不奇怪:毕竟资本收入主要用于积累而非消费,因而对CPI或混合价格指数的反应并不敏感。由于在αW+αR=1的前提下,理论上不管是使用名义值,还是在方程两边使用同样的价格指数,参数值并不受影响。考虑到使用名义值的估计结果更符合理论预期,也更符合人们的日常消费决策,故以表2所示的名义值设置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