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国对5层或6层木结构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规定》
明确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木结构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木结构建筑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各国建筑或防火规范的重要内容。表3是中国、加拿大、芬兰等国家对5层或6层木结构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规定。美国《国际建筑规范》规定,木结构建筑的主要构件多数可直接采用重木(HT),即耐火极限不超过1.00 h。其外墙的耐火极限则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有关。
图表编号 | XD001344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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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邱培芳、彭磊、倪照鹏 |
绘制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