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受托代理业务核算举例》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制度实施过程中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受制度的启发,笔者认为可以在受托代理资产科目下增设“受托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受托代理资产—预付账款”、“受托代理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通过设置二级科目的方式,既补齐了核算受托代理业务所需的会计科目,又保证了受托代理资产与负债在一级科目上的闭环平衡关系。高校受托代理业务基本核算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13426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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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8 |
作者 | 胡冰、耿彦军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