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前处理方法太湖入湖河流总磷测定结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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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处理方法对水体总磷测定值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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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磷测定结果为7—12月平均质量浓度,不同前处理方法测定数据为同时同地取样。

15条入湖河流7—12月相同断面采用静置30 min和全混立即测定的总磷浓度见表1。全混前处理后测定的总磷浓度要远高于静置30 min后测定的总磷浓度,静置后测定的总磷浓度仅为全混前处理方法测定总磷浓度的46%~80%(平均值66%)。这表明静置后测定的总磷浓度要比全混前处理后测得的总磷浓度低20%~54%(平均值34%),静置后测得的部分磷主要是难沉降颗粒磷、胶体磷和溶解态磷。以上结果与娄保锋等[10]得到的澄清水中总磷浓度占实际总磷的比值变化比较剧烈的结论一致,但是,太湖入湖河道不仅需考虑悬浮物,而且需考虑水华藻类漂浮物,在去除了漂浮水华蓝藻较多的7条河流(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乌溪港和大港河)点位数据后,静置后测得的总磷浓度为全混前处理测得的总磷浓度的71%~80%(平均值75%)。这印证了对于全混前处理,漂浮水华蓝藻中磷会被测量计入总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