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行业、不同创新类型的出口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3)》

《表4 不同行业、不同创新类型的出口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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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创新行为与出口的相互关系——基于不同行业与不同地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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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观察表4,首先从创新类型来看,552家出口公司中,在出口份额占总销售额方面,没有进行信息化生产/管理流程创新的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最低,为27.68%,而出口份额最高(45.97%)的是无自主研发的公司,但这些公司可能进行了其他类型的创新。为避免其他创新的干扰,接下来仅以一个变量进行比较。例如,有开展自主研发的出口公司与没有自主研发的出口公司之间的比较,进行外包研发的出口公司与进行自主研发的出口公司之间的比较。其中除生产/管理流程创新使得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得到增长,进行新产品创新、自主研发创新和外包研发创新的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都低于未进行同种创新的公司的平均出口份额。由此可得出结论,创新可以增加公司的出口份额,也可以降低出口份额。这可能是因为我国出口公司的创新产品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不能很好地提高出口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