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慢性心力衰竭专病护士团队的组建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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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专病护士团队的组建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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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在我院治疗确诊为慢性心衰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符合慢性心衰诊断标准,NYHA心功能Ⅱ~Ⅳ级;心脏超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血清脑钠肽水平异常;病程在3个月以上;年龄16~65岁;同意参加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入组前1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史;有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肾功能损害等严重并发症;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晚期),预期生存期少于2年;需要外科手术治疗的瓣膜性心脏病;并存可能导致反复入院的非心脏性疾病;有精神异常或痴呆;不能坚持本干预、主动提出退出。将2017年6~12月收治的300例患者作为对照组,2018年1~6月收治的30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两组一般资料比较,见表1。本研究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符合伦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