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8年地下水NH4+、NO2-和NO3-质量浓度(mg/L)》
注:ZK为水文地质钻探取样孔取水,孔深20 m.ZK-1为钻孔取样点1,ZK-3为钻孔取样点3.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Ⅲ类水体NH4+、NO2-和NO3-质量浓度分别不能超过0.5 mg/L、1 mg/L和20 mg/L,Ⅳ类水体NH4+、NO2-和NO3-质量浓度分别不能超过1.5 mg/L、4.8 mg/L和30 mg/L.在取样孔ZK-1取出的地下水水质检测结果显示NH4+质量浓度已达到Ⅲ类水体要求的上限阈值,ZK-3水质检测结果显示NH4+质量浓度已达到Ⅳ类水体标准,超过了饮用水标准,需要进行治理方可成为水源.结果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3282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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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崔迪、侯圣琦、宋金萍、邓红娜、谷逊雪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