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街道功能分类标准》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沿街设施点的功能是街道功能的外在表征和集中体现。对街道进行缓冲区分析,统计每条街道中沿线设施点的评价值,并进行数据标准化,根据分类表(见表3)得出城市每条街道的生活服务功能指数、商业功能指数和景观休闲功能指数。将3类功能指数划分为1—5档,分数越高代表此类功能聚集特征越明显,反之则此类功能聚集特征不明显。计算3类街道功能指数之间的比值,得出最终的城市街道功能分类。具体分类标准见表4:当景观休闲指数大于2且生活服务指数和商业指数小于3时,定义这条街道为景观休闲类街道(G),居住类街道(R)和商业类街道(B)与此同理;当商业、生活服务、景观休闲3类指数均大于2时,定义这条街道为混合型(RBG)街道;其他情况下归为一般性街道。
图表编号 | XD0013273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黄生辉、王存颂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