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总缓解率对比》
经治疗,对照组总缓解例数为19例,总缓解率为43.18%,观察组总缓解例数35例,总缓解率为79.55%,两组数据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272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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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张太平、刘国军、李洪伟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经治疗,对照组总缓解例数为19例,总缓解率为43.18%,观察组总缓解例数35例,总缓解率为79.55%,两组数据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272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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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张太平、刘国军、李洪伟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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