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入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回顾性分析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我院确诊的71例部队ED患者资料,均为射击训练所致。所有患者均行纯音听阈测定,按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明确诊断标准,将听力损伤分为三级:轻度(26~40 dB)、中度(4l~55 dB)、重度(>56 dB)。全面查体,行耳内窥镜、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内听道CT或MRI等检查。纳入标准:(1)明确射击爆震史;(2)伤后出现听力下降及相关症状;(3)听力学检查结果阳性;(4)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无明确病因者;(2)既往鼓膜穿孔、慢性炎症、中枢神经系统及其他听力损失疾病;(3)发病超过14 d未治疗者(因治疗时间窗过长疗效明显下降);(4)有相关药物过敏史及禁忌证。按是否行巴曲酶治疗将患者分为巴曲酶组38例,对照组33例。2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相关症状等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组患者听力损伤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077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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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高陈恺、马超武、周宇 |
绘制单位 |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三医院耳鼻喉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三医院耳鼻喉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三医院耳鼻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